[ 醫療與法律 ] 醫死我老爸 醫師告醫師 誤診出人命 急診醫師判8月


醫死我老爸 醫師告醫師 誤診出人命 急診醫師判8月


中時 更新日期:2011/07/05 03:00 王己由/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王己由/台北報導】



婦產科名醫張少萌,不滿父親胸痛赴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急診時,遭急診醫師林文允誤診死亡,直到他「自力救濟」提出大批醫學文獻資料,才讓檢方將林起訴。台北地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將林文允判刑一年四月,減刑為八月。



這件「醫師告醫師」的醫療糾紛當事人張少萌,是「張少萌婦產科」負責人,頗具知名度。多年前,張少萌替某陳姓員警女友診療,發生醫療糾紛,他為證明自己沒有錯,發憤自修六法全書,對醫療糾紛及相關法律責任問題,有獨到見解。



本案當初發生後,檢方無法判定林文允是否涉及過失,將林不起訴。張少萌向高檢署聲請再議,並提供了大批醫學文獻資料,才讓檢察官起訴林文允。



張少萌之父張獻璋,在九十五年五月五日,因胸部劇痛、冒冷汗、肩部酸痛及暈眩等症狀,前往仁愛院區急診。



判決指出,急診醫師林文允對因胸痛入院急診的病患,應經常迴診以注意觀察病情變化,但他在下午四時廿分,對張獻璋進行生命徵象檢查後,到晚上七時四十分張獻璋發生抽搐、意識昏迷前,都未主動迴診張獻璋,也未查看護理紀錄,及會診心臟內科醫師,至當晚十一時廿六分,張獻璋因心肌梗塞死亡,顯然延誤病情。



延誤6小時 心肌梗塞患死亡 醫遭判8月


中廣 更新日期:2011/07/04 18:55



又有醫療疏失。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的一名急診科醫師,五年前替一名胸痛病患檢查,卻沒有檢查出是心肌梗塞的問題,病患在急診室裡待了六個多小時,延誤治療黃金期,最後不幸死亡。法院審理後,以業務過失致死罪,判林姓醫師八個月,全案可上訴。



(潘千詩報導)



判決書指出,現年57歲的林姓醫師,是台北市聯合醫院仁愛院區急診室的住院醫師。5年前,張姓病患因胸痛、暈眩,下午1點多被送進仁愛院區的急診室。林姓醫師幫病患檢查後,卻沒有查出病因是心肌梗塞。張姓病患因此在急診室中,多待了6個多小時,延誤了治療時機,期間,病患曾多次向護士反應胸痛,但院方並沒有任何處置。6小時過後,張姓病患發生抽搐、意識昏迷的症狀,林姓醫師才緊急通知心臟科值班醫師前來開刀,但為時已晚,病患家屬因此提告。



法院審理時,醫師辯稱,一切依照急診程序。但法院認定,依照醫療常規,病患因胸痛入急診室者,被列為第一級病患,是隨時有生命危險的可能性,醫師應經常迴診,注意病情變化,但林姓醫師卻超過4小時,不管病患的病況,導致病患心肌梗塞惡化、死亡,這已犯下業務過失致死罪。法院最後判林姓醫師1年4個月,減刑後判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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