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齒模師非牙醫師 ] 治牙後不能唱歌 獲賠15萬



治牙後不能唱歌 獲賠15萬


齒模師擅做根管治療 害慘男

2011年 08月10日  


【郭芷余╱高雄報導】男子白雋安三年前,找齒模師吳雪屏治療牙周病及裝假牙,吳女擅對白男執行根管治療抽神經後,因四顆牙齒填充不完全,造成白男牙齒損害,不僅蔬菜咬不爛、話講不好,甚至無法唱歌紓壓,白男提告求償後,高雄地院判吳女須賠償白男精神慰撫金十五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年約六十餘歲的白雋安本身有牙周病且缺牙,三年前他經友人推薦,到齒模師吳雪屏開設的「長恩美齒」裝假牙,吳女針對白男宿疾進行根管治療、拔牙與裝假牙近八個月,結果吳女在抽完四顆牙齒的神經並進行牙根管清創、填入牙膠後,疑因填充不完全,導致牙齒根管遭細菌入侵。 


蔬菜都無法咬爛


白男主張,因吳女醫療疏失,讓他一用力假牙就掉下來,碰到牙齦就劇痛,連蔬菜都沒辦法咬爛,只能吃軟性和流質食物,造成胃潰瘍,從事不動產仲介的白男還強調,因牙齒問題讓他根本無法與客戶暢所欲言,更遑論與異性友人自然相處,尤其再也無法唱歌紓解壓力,「我身心所受殘害實非他人所能想像。」因此向吳女求償醫療費用及精神慰撫金各四十五萬元。 


難證明醫療疏失


法院認為,依現有證據無法證明白男的牙周病,究竟是否需根管治療,但吳女確實替白男施做根管治療且未完全填充,導致細菌延空心根管進入牙根底部,加劇牙周病症狀。
不過法官認為,白男所提出的重做假牙估價單及診斷證明書,只能證明他出現牙齒嚴重動搖的牙周病症狀,但無法證明究竟是因此次醫療疏失,抑或是原有宿疾所致,因此僅判賠精神慰撫金十五萬元。 


判一年二月緩刑


刑事部分,吳雪屏已因無醫師資格,被依違反《醫師法》判刑一年二月、緩刑三年定讞。Abc牙醫聯盟總院副院長林易儒指出,根管治療最常用在治療蛀牙,程序上醫師除替病患抽牙神經,還會清除牙齒內壞死組織,再填充牙膠等物。 


醫療糾紛因應方式


★應保存門診、住院、護理紀錄、診斷檢驗報告、處方箋等書面文件
★若有傷口,須先拍照存證
★可先到其他醫院尋求專業說明
★可找各地衛生局協調和解,若協調破裂,可提出民刑事訴訟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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