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療與法律 ] 果凍矽膠隆乳偷跑「無視法律」 整形名醫林靜芸判刑一年



果凍矽膠隆乳偷跑「無視法律」 整形名醫林靜芸判刑一年




【劉志原、張欽、沈能元╱台北報導】整形名醫、衛生署前署長林芳郁的妻子林靜芸違法使用果凍矽膠隆乳案,台北地院認定她犯行明確,出庭卻一再誣指遭調查局違法搜索及誘導訊問,法官在判決書裡痛斥林靜芸「視法律為無物,浪費司法資源」,昨依違反《藥事法》判她一年徒刑。可上訴。



法官在判決書指出,聯合整形外科診所院長林靜芸是整形權威,理應謹記行醫前宣誓的「希波克拉底誓詞」,謹遵醫學倫理,但她對犯行卻矢口否認。林靜芸昨與丈夫林芳郁在香港,記者撥打林氏夫妻手機均未接通,無法得知回應。 
判決指出,衛生署原認為果凍矽膠隆乳袋有致癌疑慮,一九九二年公告禁止進口、製造及販賣,二○○八年十月才開放使用,林靜芸卻於二○○四至二○○六年,自美國進口MENTOR及INAMED兩品牌果凍矽膠隆乳袋販賣,並動手術隆乳,每件收費八到十四萬元,林靜芸固定每件分得六萬元。 


進口販賣9女植入


林靜芸被控與已過世的醫師謝貫榮共同將違法進口的果凍矽膠隆乳袋,植入洪姓等九名女子體內,林靜芸出庭辯稱:「很多人認為鹽水袋被蜜蜂螫了會破,男人用手抓也會破,泡溫泉、洗SPA也會破,診所才強調有用多重矽膠膜,但裡面是鹽水袋,不是果凍矽膠。」
林靜芸並推說自己是用合法鹽水袋幫人隆乳,使用果凍矽膠隆乳袋的是已過世的謝貫榮,她雖是診所負責人,卻無法干涉謝。林靜芸的律師張家琦等人則主張,有些女性來隆乳是為了博取丈夫歡心,林靜芸幫助她們,有值得肯定的一面。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林靜芸在衛生署解禁前,違法進口果凍矽膠隆乳袋販賣,還抽取每件六萬元費用,並在病歷上蓋章,與謝貫榮實為共犯,因此判她有罪。謝貫榮二○○八年已過世,獲免訴。 


最重可廢醫師證書


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副處長陳青梅說,果凍矽膠於二○○八年十月經衛生署許可,可用於需要乳房重建的患者,但尚未開放美容用途,林靜芸案判決確定後,再決定如何處置,依《醫師法》可罰林靜芸十萬到五十萬元罰鍰,得停業一個月至一年、廢止執業執照等處分,最重還可廢止醫師證書。藝人胡瓜的女婿李進良曾因相同犯行被判刑二月,停業一月。 


林靜芸 61歲


婚姻:已婚,丈夫為衛生署前署長林芳郁
現任:聯合整形外科診所院長
榮銜:10大傑出女青年、台灣首位外科女醫師、被譽為「台灣整形教母」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蘋果動新聞報導 連結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624998/IssueID/20110826


東森新聞報導 連結 http://www.youtube.com/watch?v=5TklIasaPng


中天新聞報導 連結 http://www.youtube.com/watch?v=RByzuu8rR_E&feature=related


民視新聞報導 連結 http://www.youtube.com/watch?v=ynHDcd7mZQI&feature=rel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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