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療與法律 ] 病患用剩藥 美女醫停業半年


病患用剩藥 美女醫停業半年


針劑違規供7人 喊冤不知情



【丁牧群╱台北報導】美女名醫林美秀擔任安法診所主治醫師時,專案申請進口一批免疫藥劑,事後卻以用剩藥劑施打未經申請的病患,遭北市醫懲會認定違反《醫師法》撤銷醫師執照,覆審後雖改處停業六月,林仍不服再打行政訴訟,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懲處合理,昨判她敗訴,全案還可上訴。



林美秀(四十歲)專長家庭醫學,目前擔任聯欣診所院長,她長相甜美、口條清晰,常接受媒體訪問,昨卻透過公關低調表示:「不方便表達意見。」她的律師林詮勝也說,林還沒決定是否上訴。 
判決指出,二○○五年,林美秀在以「抗老化」療程聞名的安法診所擔任主治醫師時,以為十七名病患改善免疫疾病名義,向衛生署申請專案核准進口德國製PanThymo等藥物,事後卻將十七名病患未用完的藥物,注射在另七名未經申請的病患身上。 


原應撤銷醫師照


北市衛生局稽查發現後移送北市醫師懲戒委員會議處,醫懲會認定林美秀違反《醫師法》非醫療必要之過度用藥規定,並嚴重違背醫學倫理,決議廢止她的醫師執照。林提起覆審,衛生署醫懲會改認定,林違反《醫師法》業務上不正當行為,撤銷原廢照處分,改處停業六月,林仍不服,再打行政訴訟。 


辯院方疏失受害


林美秀辯稱,是安法行政人員疏失,誤認另七名病患已申請用藥獲准,害她在不知情下為他們注射,還喊冤說SARS期間造成院內感染死亡的醫師,也只被罰停業三月,她的病患沒受傷害,卻被罰停業六月並不公平。 


坦承學他人偷跑


但法院認定,林美秀曾向衛生局坦承依循其他診所作法,先借用其他病患獲准進口藥物,注射在尚未獲准病患身上,等獲准後再回補,因此認定她明知違反規定仍用藥,違背《醫師法》及醫學倫理,昨判她抗罰敗訴。 


林美秀小檔案


年齡:40歲
現職:聯欣診所院長
婚姻:已婚育有1女
學歷:台北醫學院醫學系畢
經歷:安法診所主治醫師、康寧醫院健診中心主任、馬偕醫院主治醫師
專長:家庭醫學、健康檢查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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