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路糾紛 ] 網路濫訟爭議多 法部:PO文評論宜對事不對人
網路濫訟爭議多 法部:PO文評論宜對事不對人
2010-11-16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李人岳】
網際網路論壇越來越普及,但近來卻傳出有當事人因為發文遭到網友回文,就對眾多網友提告,導致網友應訊不暇的案例。甚至還有孕婦因遭提告嚇到流產。法務部表示,在網路上發表言論應該「對事不對人」,一旦言論涉及人格毀損,在法律上就可能構成誹謗,網友應謹言慎行。
立委黃偉哲接到台大PTT軍旅版和醫療版的多名網友陳情,指稱有網友在網路上發表爭議性言論,一但遭到其他網友噓文,發表爭議言論的網友就馬上提告,網友王同學說,在他的案例中,已經有57位發文討論的網友被告。
在另一個案例中也被指控的張同學說,甚至連版主出面管理版務,也被波及。張同學說,爭論文的發文者只要在告人之前,就會警告其他人「等著上法院,到最後就要賠錢、判刑」黃偉哲說,有心人可能藉著濫訴強迫被告和解,從中賺取民事和解金;這樣的網路訴訟,更導致全台各地網友必須奔波警局和地檢署,甚至還有孕婦因此流產。
法務部檢察司陳情科李貞慧科長指出,有些發言可能說者無意,聽者有心,因此網友的評論最好能針對事情本身,不要涉及對人的評價,以免構成了誹謗罪。李貞慧強調,如果發言的內容可能涉及對個人的評價,可能會毀損、減低當事人的人格和聲譽,就有可能構成誹謗罪,因此網友發表言論,絕對要謹言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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