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療糾紛 ] 拔智齒味覺失 女大生告長庚


拔智齒味覺失 女大生告長庚


中時 更新日期:2011/02/09 03:01 吳政峰/基隆報導



中國時報【吳政峰/基隆報導】



陳姓女大生九十七年間赴基隆長庚醫院拔智齒。陳女求診主治醫師,實際操刀卻是住院醫師。陳女術後出現右側舌頭麻庳,且味覺喪失,回診後病況未見改善,陳父氣得向基隆地檢署提告,指二名醫師與基隆長庚醫院院長涉嫌業務過失傷害罪。基隆地檢署八日偵查終結,因提告時間已逾醫療糾紛發生日起六個月內的法律追訴期,二名醫師與院長獲不起訴處分。



針對陳女指控她求診主治醫師,卻未「說清楚、講明白」實際由住院醫師拔牙。衛生署昨晚強調,若查證屬實,此舉已違反醫事倫理,醫師將接受行政懲處。陳女另可以提起民事訴訟,並申請交由衛生署醫審會鑑定醫師是否涉嫌醫療疏失,以保障病患權益。



基隆地檢署起訴書指出,陳姓女大生九十七年間赴基隆長庚醫院牙科掛號醫師蔡啟穎門診,拔除右側第三大臼齒(智齒)。護理人員先在陳女臼齒周邊打麻醉藥,隨後一名男醫為她拔牙。術後,陳女瞥見為她拔牙的醫師袍繡上「侯俊羽」名字,這才恍然大悟替她拔牙是住院醫師,而非主治醫師。



術後返家的陳女因為口腔遭嚴重感染,出現麻、腫、脹痛現象,而回診後感染處康復,卻發生右側舌頭麻痺,且併發味覺喪失的後遺症。陳女近二年數十次赴蔡姓主治醫師門診治療,症狀未見改善,且院方遲未與陳女達成和解賠償。痛心愛女天天忍受食之無味、舌頭麻痺的陳父去年三月向基隆地檢署提告二名牙醫師與醫院院長涉嫌觸犯過失傷害罪嫌。



陳氏父女向檢方提告時間已超過六個月的追訴期,醫師獲不起訴處分,但基隆地院表示,陳女已在去年十一月在民事法庭向牙醫師提起損害賠償的民事訴訟,全案仍在審理。基隆長庚醫院管理部昨晚回應,過去未聞類似醫療糾紛。法院若判決醫院敗訴,醫院將評估是否有上訴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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